中国总政是干什么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外交工作的迫切需要,我们建立了外交部和对外贸易部(后改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两个部门负责管理对外交往事务;从1953年起,中央设立了由周恩来总理兼总理助理的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外交、外贸工作;1964年,成立了国务院外事办公室作为专门的外事工作管理机构;10年后,又与外贸办公室一并组建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直至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外交部先后组建了礼宾司和驻外使馆,并恢复和重建了驻联合国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代表团。此后,为了便于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驻外机构的对外交往事宜,中央于1986年设立了国家海外事务中心,作为临时机构,归口外交部领导。
1993年12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外经贸管理的统一协调,中央决定设立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998年3月,为了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及江浙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加快上海浦东的开发开放步伐,建立统筹城乡发展体制,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把对外开放推向一个更高阶段,将原来的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改组更名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3年底,为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对外经济调控功能,将原属外经贸部的外贸管理局与原属国家计委的全国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合并,组建了商务部,作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加强对外经济调节和宏观指导。
2013年3月,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商务部部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