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六年造过伍圆吗?

韦漪丹韦漪丹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你说的应该是民国十六年(1927)北伐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定都南京,改京币为“国币”并颁布《国币条例》,以白银为国币基础,发行人民币。当时的银元价格很高,因为战乱,银根紧缩,所以当时规定:“所有银本位货币,不得流通,不准兑换,不准在人民之间私自买卖。” 后来为了巩固自身地位,稳定金融市场,实行法币政策,规定“国币每元含纯银二毫五厘。”“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凡有发行纸币之权者,必须将旧有纸币收回,按其面额之百分之五十兑换新钞。限一年内兑换完毕。逾期不兑者,视同违法。” 当然,这里说的是法币的政策,并不是真的一毛钱不值,比如一块钱现洋,其中就含有0.75克纯锌,0.65克纯镍,0.83克银等金属。只是比起刚诞生时的价值来,确实是不值一提了。 随着抗战爆发,国民党政府退守重庆,为了继续维持法币的信用,禁止黄金、白银出口,并在印度采购英印银(锡锭)运至大陆,作为法币的准备金。这些银锡合金被大量用于制币和铸造铜元。到抗战胜利时,法币的发行量已达到原来的几十倍,其贬值程度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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