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书法的创作?
创作就是“创作”,是艺术创作的一个门类(它和文学的体裁、绘画的样式等类似);既然是艺术,那就是一门学问了,那么创作的艺术规律也就是可以探究、学习、掌握、运用的。 任何一件作品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形式结构上的构成要素——造型元素、形式语言,二是精神内涵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这两者是紧密联系在一块儿的,任何一个方面有问题都会影响作品的质量甚至成败,所以,对于作品的创作就涉及到这两个方面的把握问题。
关于“构思”,其实是个比较通俗的说法,一般是指进行构思或动笔前的准备阶段,但实际创作中往往从起笔就已经开始构思了(比如点画的书写方向,落笔位置等等)。因此我们在创作之前首先就要明确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这既与个人的审美趋向有关,也和创作目的相关联,比如是参加什么比赛或是为了做什么样的展览而创作的,那就必须按照其规定要求去制作。明确了风格之后我们就可以确定用什么样的表现形式来表现这个主题思想;然后再对形象要素进行分解组合形成具体的形象内容,这就是创作构思的过程。当然,由于我们的艺术修养和实践经验的不足,可能在实际的创作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想法与实际表现相分离的现象,这就需要不断修改、不断完善直至最后完成创作工作。
在确定了基本框架后我们可以在创作实践的过程中对作品的细节、局部以及整体关系做进一步的推敲、修正和完善,使整个作品看起来更完美一些。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创作是一个动态的生成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作者的主观意识不断地介入到作品中并对其进行调整和处理,这就使得作品最终的表现形态与其最初的构想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当大家在欣赏一件作品时,不要只看到最终的形式结果,还要关注其演变过程以及创作者在这个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 关于“技法”的问题,在上一章已经做了大致的分析讨论,这里就不再重复赘述了,请大家参考一下即可。另外需要说明一点的是“技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的认识能力不断增强而发展变化的,因此我们在进行学习和创作的同时也不要忘了对其与时俱进,以免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而成为时代的落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