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8年一万元价值多少?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为弥补战争损失,中国国民政府决定将全国各厂矿企业的生产控制权收归国有,作为战时准备。并于战后补偿民间工厂所受战时损失,同时对日本战败后在中国的战犯企业进行接收,扩大官僚资本的经营领域和范围,称“工矿管理”,并以交通银行为其经营管理机构。
因为国民政府财政收入枯竭,靠在美蒋密约中所得到的4.5亿美元借款做为复员费用。但借款中扣除2.5亿美元用于偿付中国战时在美国购买械弹和军需品的欠款之后,实际使用不到2亿美元。而当时政府内部贪污成性、行政开支十分庞大,故此款经使用之后,财政仍然十分困难,通货膨胀日趋加速。在1947年,政府开始准备对共产党作战,在战争期间每天印新钞200万元,到1948年2月又增至600万元。至1948年年中,发行金额又增至322,972亿元,达到了民国初年的4300万倍。
在通货膨胀影响下,物价继续剧涨,人民生活更为恶化,政府财政陷入绝境。为了挽救恶性通货膨胀的危局,国民政府在1948年8月21日宣布改革币制,以“金圆券”为本位币,限定以1948年8月20日为止,全国流通中的法币为总数额,换发金圆券为38亿元,收兑金银外币。发行兑换券,作为金圆券准备金。金圆券的法定价格为1单位金圆券等于300万美元。实际上,政府根本就没有能力拿出这么多美元,只能强制全国人民以380万法币兑换1元金圆券。“金圆券”开始流通以后,只在最初几周比较稳定,到9月中旬又急剧下跌。
当时上海的物价指数、金圆券发行额在9月中旬以前完全同步上升,在9月—12月间前者上升速度远远超过后者,在12月之后两者又重新同步。12月以后金圆券下跌速度减缓的原因,在于它已贬值到任何东西都买不到,人们根本就不用计价了,所以反而稳定了。但这时“金圆券”的实际已完全崩溃,1949年初,金圆券发行额达到约44万倍于其法定含金量,金圆券已完全变成了废纸。
1949年5月20日,蒋介石被迫下台,中国国民党失去政权。“金圆券”随着国民党政府失败,完全变成“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