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水烟袋怎么鉴定?
水烟袋也叫“斗香壶”,是流行于旧时城乡居民中的烟具。旱烟袋无嘴,水烟袋有嘴,即用以抽烟,又可用作厕所里的通气孔。农民在水烟袋嘴外添一个布套,可当作农具用。现在收藏的古董水烟袋,大部分是竹制的外鞘,木制的内胆。
木制品容易辨别,一看便知,至于是不是什么“老”木头,那需行家鉴定。
而水烟袋由外至内分为:外鞘、内胆、漏斗、烟草入口、烟斗、烟嘴几部分。
外鞘:有皮质、竹木雕制的,从制作工艺看,以竹子雕刻的最为名贵,皮制的因磨损不常见。
内胆:是水烟袋的“烟室”,有煤油灯式样和葫芦式样两种,煤油灯式的较为少见。
漏斗:由两个同心钢制圆筒构成,外筒较粗,内筒较细,并有卡箍与外壳相连。一般三个卡箍,一个比一个高,漏斗内口呈喇叭状,便于倒烟时烟丝不脱落。
烟斗:内胆下部的进气孔与漏斗相通,烟斗的形状与大小与使用者嘴的尺寸相应,并开有进气孔。
烟嘴:又称“嘴儿”。形状不一,有的烟嘴细长,一端弯曲,俗称“狗尾巴”;也有的烟嘴较长,开口较宽,断面为梯形,上有提手;也有少量的龙鼻子烟嘴、鸡尾巴烟嘴和短嘴。
烟嘴的好坏主要在于用料和做工,尤其是钢质的口胎,要求钢汁丰厚,胎质透明,花丝工细,烫花工整,接嘴精致;对于竹木胎体的烟嘴,要求竹丝细而匀,木胎不带色,不崩裂,不翘起。以上这些,都是决定烟嘴价值的重要因素。